招生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,年滿30歲以上之成人(以入學當年度8月1日滿30足歲為準),報名時應同時檢附身分證件。
報考資格:1.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
2.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者
持境外學歷申請者,應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、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九條、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相關規定辦理。